廢食用油回收有撇步!分類妥善、認明工作證 避免誤收更安心
民生
來源: 環保局/環保設施管理科
作者: 吳佳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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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孫意惇提醒,餐飲業者應落實「妥善分類、合法委託、掌握流向」三大原則/圖 環保局
南部最大聲/記者 吳佳宜報導
餐飲業每日烹調所產生的廢食用油,透過回收可成為再利用資源。業者應將廢食用油與廚餘及一般垃圾分開收集,清除前使用合適且不易滲漏的容器貯存,加蓋並放置於適當位置,避免溢流;切勿倒入水槽、排水溝或混入垃圾袋,以免造成管線堵塞、產生異味,影響環境衛生。
交付清運前,餐飲業者應確認回收業者具合法資格,並請收受人員出示「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」,透過手機掃描工作證上QR Code查詢相關資訊,核對人員身分;完成回收後,應妥善留存清運日期、數量及收受業者等紀錄,掌握廢食用油流向,避免流入不明管道,衍生食品安全或環境污染問題。
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孫意惇提醒,餐飲業者應落實「妥善分類、合法委託、掌握流向」三大原則,從日常營業習慣做起,讓廢食用油獲得妥善回收與再利用,共同守護市民健康,維護嘉義市整潔、宜居的生活環境。